起重机械需要“一机一档”

自3月1日开始,在我市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相关业务的产权(出租)单位,必须办理建筑工程企业诚信登记。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了解到,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,规范起重机械产权(出租)单位的行为,保障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,市住建局发出《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(出租)单位管理的通知》,规定在我市开展业务的建筑起重机械产权(出租)单位必须纳入我市建筑工程企业诚信管理,按照《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记分标准》进行企业诚信管理。

通知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,必须取得法人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应包含机械设备租赁业务。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需与使用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,在合同中应详细填写租赁设备的产权备案号、出厂编号等关键的具体信息,要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,并向使用单位提供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。

另外,起重机械要做到“一机一档”,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管理的规章制度、安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账,建筑起重机械在转场安装前应进行常规性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,并向使用单位提供书面记录。按照说明书进行保养维修,并按照法律、法规、规范要求做好维修记录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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