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满足重点群体多元住房需求

今年以来,保障性租赁住房受重视程度不断加深,全国多个城市接连发布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意见,积极推动相关政策尽快落地。

今年6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,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。

业内专家认为,《意见》要求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,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,鼓励市场力量参与,增加租金低于市场水平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,并明确了土地、财税、金融等一揽子支持政策和审批制度改革措施,精准度高、含金量大、操作性强,体现了党和政府缓解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的决心。

在此背景下,厦门、合肥等地率先出台相关指导文件,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,解决重点群体住房困难问题。

人民网财经从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,近日,《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》发布,通过“实物配租”和“租金补贴”相结合的保障方式,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“5年内5折租房”,促进厦门引才、留才、聚才。

作为国家多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,安徽合肥为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的住房问题,将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应,今年力争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/间以上。目前,合肥市通过整体新建、开发配建等多种渠道,新改建租赁住房约6.4万套/间,盘活存量房源超20万套/间。

安徽省委常委、合肥市委书记虞爱华此前也公开透露,合肥将实施“技术工人租赁住房安居工程计划”,对在全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就业的高级技师、技师、高级工,按照90平方米、70平方米、50平方米,提供三年免费租赁住房,让有“一技之长”的人在合肥有“一席之地”、能“一展所长”。

日前,宁波市住建局发布实施了《关于解决一线环卫工人住房困难的通知》,对一线环卫工人实施精准保障。据了解,除了通过公租房渠道保障,宁波还将通过改善现有环卫职工宿舍条件、新增环卫职工宿舍数量等专用宿舍保障方式,为需要就近居住的环卫工人定向提供专用房源;通过租赁市场试点培育等市场房源保障方式,为环卫工人提供更多小套型低租金的市场房源。

作为“十四五”时期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,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一直备受各方关注。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住建部将继续指导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从确定发展目标、落实支持政策、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。新市民和青年人多、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,在“十四五”期间,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%以上。

那么,“十四五”时期,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该如何把握政策要点?

对此,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提出了四方面建议:一是要把握好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的对象;二是要把握好建设标准;三是要把握好职住平衡;四是要做好租金管理。

为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住房城乡建设部于近日联合发布《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,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。

《公告》明确,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,按照5%征收率减按1.5%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。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,减按1.5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同时,对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,减按4%的税率征收房产税。

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,此次政策减税内容多、力度大,包括增值税减免、房产税减免等内容,充分体现了对于长租公寓企业降低税费负担的导向。

“通过减轻企业税负,激发市场主体参与住房租赁的积极性,扩大市场化、保障性住房租赁房源的供给。”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则指出,随着市场主体的多元化,未来将形成成熟的住房租赁行业,能够满足不同收入水平、不同类型的租客居住需求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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