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赁市场迎来新规定,明年起4类住房不能出租,房东租客都需留意

根据数据显示,在2000年时,我国的平均房价在2000元左右,而到了2020年时,平均房价达到了9860元。从这当中,我们可以看出,这些年来房价的上涨速度还是非常快的,而且现在的房价已经非常高昂。对于那些大城市的人来说,看到现在的平均房价或许会感觉很便宜,但这个房价可是平均房价。有多少家庭能买得起9860元一平方米的房子呢?

  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,毕业后都选择到那些大城市当中工作,想要在大城市当中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。毕竟对于大城市来说,有着更好的就业岗位,也有更高的收入水平,这对于年轻人来说,有着很大的吸引力。毕竟在自己家乡城市的话,想要找一份合适的工作都比较困难,而且收入也比较低。

  

  因此,对于这些年轻人来说,毕业后都选择到那些大城市当中工作。但对于这些大城市来说,房价也是异常高昂,这就导致了很多人根本就买不起房。尤其是对于外地的年轻人来说,想要在这里买房扎根,已经是非常困难的事情。正所谓“北上广深不相信眼泪”,每年流入到这些城市的年轻人有很多,但也有很多年轻人从这里黯然失色地离开,选择回到自己的家乡城市生活。主要的原因还是买不起这里的房子,无法真正的融入到这个城市当中,使得自己只是一个过客,终有离开的一天。

  而对于这些年轻人来说,在这些大城市工作,只能选择租房居住。毕竟刚毕业没多久,自己家乡城市的房子都买不起,更何况是这些大城市的房子。根据《2020中国青年租住生活蓝皮书》显示,有超过60%的租客租房已经超过3年,超过30%的租客表示能够接受租房结婚,还有20%的租客表示愿意一直租房生活下去。

  对于这种情况来说,这些租客并非不愿意选择居住在自己的房子当中,只是因为现在的房价太过高昂,导致只能租房居住。对于那些愿意一直租房生活的年轻人来说,也是因为房子的压力太大,宁愿一直租房居住,也不愿意背负房贷的压力。所以就导致现在租房群体也是越来越多,根据数据显示,现在 我国租房群体已经突破2亿人,这意味着什么呢?我国有1/7的人口都在租房居住,而且对于这些租房的群体来说,大多数都是年轻人。

  

  而随着现在租房群体数量越来越多,很多有房子的人都将房子拿出来租赁,租赁市场也是乱象不断,房东、中介、二手房东等等,都要在租赁市场分一杯羹。对于这些群体来说,为了牟利,经常会做出一些让租客反感的事情,可能没多久就要求涨租,或者在你退租的时候,想办法扣留你的租金。或者是将房子改造一下,就为了能够容纳更多的租客。这种租赁市场的乱象也导致了租客们不敢轻易租房,如果租到一个合适的房子,根本就不敢轻易更换,谁也不知道租赁的下一个房子和房东究竟是什么样的。

  面对租赁市场的乱象,住建部发布了《住房租赁条例(意见征求稿)》,虽然这只是一个征求稿,但按照以前的经验来看,很快也会出台真正的政策。相信最多在明年的时候,这份租赁条例就会正式出台。而在《住房租赁条例(意见征求稿)》当中,也提到了4类房子不能进行出租,对于这点来说,房东和租客都需要留意。

  

  第一类: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子

  对于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子来说,一般都是后期才会出现。因为在开发楼盘的时候,如果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话,是不可能通过验收的,也就是说,这样的房子不可能流入到市场当中。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,买的房子都是通过质量验收后,才交付到购房者手中。但为什么会有这种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子呢?

  对于这样的房子来说,主要出现在租赁市场当中。很多房东为了能够容纳更多的租客,非法将房屋改造,有些房东甚至连承重墙都砸了,就是为了扩大室内面积。对于这样的房子来说,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,居住在当中的话,可能会有人身危险。所以对于这样的房子来说,是不允许出租的。

  

  第二类:不符合室内装修标准的房子

  对于不符合室内装修标准的房子来说,就更简单了。很多房东买房后,为了能够快点收到租金,就简单地将房子装修一下,直接租赁了出去。对于有过装修经验的人来说,应该能够看出这句话当中的问题。首先简单装修一下没问题,但对于房东来说,又不是给自己住的,所以采用的装修材料一般都比较劣质,就是为了减少装修成本。其次直接租赁了出去,要知道一个房子装修后,都要空置几个月才能居住,而对于这些房子来说,装修好后直接就租赁了出去。

  这样的房子也会对人体健康有所影响,因为在装修的时候,最大的问题就是甲烷指数超标。将房子空置几个月也是为了“散味”,就是等室内的甲烷指数达到合理的标准后,才能入住进去。而且对于这种劣质的装修材料来说,一直会对人们身体产生一定伤害。长期居住在当中的话,可能会影响自己的身体健康。因此,对于这种不符合室内装修标准的房子来说,也是不允许出租的。

  

  第三类: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

  所谓的非居住空间就是指厨房、客厅、厕所、阳台、地下室等等,对于一些房东来说,为了能够容纳更多的租客,收取更多的租金,也是将房子进行了改造。无论是厨房还是厕所都变成了“单间”。而且在室内打上隔断板,将客厅也变成了房间。之前笔者就见到过一个出租的房子,一个三室一厅的房子,硬生生的被改造成了6个房间,一进门就是一条过道,两边都是房间。只有过道尽头是一个卫生间。对于这样的房子来说,也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。

  还有就是地下室的房间,对于地下室来说,人们一般都是用来存放物品的。而对于一些房东来说,将地下室租赁了出去,也用来收取租金。对于地下室来说,连个窗户都没有,更别提采光效果和通风效果了,根本就不存在。对于地下室来说,一般都比较阴暗潮湿,居住在这样的环境当中,长久下来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。因此对于这样的房子来说,也是不允许出租的。

  

  
第四类:没有出租权利的房子

  没有出租权利的房子,这说的是什么房子呢?首先就是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,所谓的居住权就是指对他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占用、使用的权利。我们来举个例子,比如说你父母有一套房子,而给你的叔叔设立了居住权,就代表着你的叔叔一直可以居住在这个房子里。就算以后你继承了这个房子,这套房子拥有居住权的话,也不能出租,就是为了保障你叔叔的居住权。

  其次就是被法院查封的房子,对于一些人来说,会拿房子做抵押,然后借贷款。如果没有如期还上贷款的话,银行就会查封你的房子。对于这种情况来说,这套房子是不能用来出租的,因为对于这套房子来说,随时都有可能被银行拿来拍卖,用来偿还欠银行的贷款。

  对于这四类房子来说,在《住房租赁条例》正式出台后,都是不允许出租的。因此,租客和房东都需要留意一下,尤其是对于租客来说,居住在这样的房子当中,也不会有什么好的居住体验。对此,你有何看法呢?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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