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银金租因租赁业务“三查”不到位等违规被罚370万元 多名责任人被“警告”

今日,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相关处罚信息显示,国银金租因存在,租赁业务“三查”不到位且租赁资金流向禁止性领域、资本充足率计算不审慎、以不宜变现所有权存在瑕疵的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、以在建工程作为租赁物开展融资租赁业务、开展船舶租赁业务不符合监管规定的业务经营形式等,主要违法违规事实,深圳银保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,对其处以罚款370万元行政处罚。

  同时,中国网财经发现,深圳银保监在处罚国银金租同时,对吴荣样、田忠华、徐珊珊、于超、莫燕锋等,予以“警告”的行政处罚,上述几人分别对国银金租违规负有相关责任。

  不久前,国银金租(股票代码:01606.HK)披露2022年度业绩公告显示,截至2022年末,其资产总额达到3547.17亿元,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0.21亿元,同比增长7.72%;实现年度利润33.51亿元同比下降14.59%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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